■獎勵學金
高額獎學金
免費念醫、牙、藥學系
為鼓勵有心學醫的年輕學子就讀,北醫大提撥千萬獎學金,提供優秀醫、牙、藥(臨床藥學系)學系組新生入學獎勵方案,並在畢業後提供附屬醫院醫療實習服務的工作機會。
本校碩、博士班提供高額獎勵學金,詳情請至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中心、國際事務處資訊網頁查詢各項獎學金辦法。
臺北醫學大學補助教師及博士生出國研修辦法重點摘略
【補助博士生出國研修】
為促進國外學術新知之吸收與國際文化交流,本校每年提供最多總額約100萬元之研修補助金額,獎勵博士生赴國外大學或研究單位從事教學研究相關之研習訓練,補助項目包含機票及研修期間之生活費用。凡本校修畢必修學分之博士生可於每年3月或9月間向本校提出申請(若符合科技部千里馬計畫補助資格者,需先向科技部申請補助)。
● 相關辦法請見本校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中心網站,網址http://rd.tmu.edu.tw/main.php
高額獎學金博一、二每月提供3萬元獎勵學金
為鼓勵優秀新生加入北醫大的行列,北醫大提供多項優渥的獎勵學金,培育研究人才,訂定《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讓有志從事醫學研究的學子無後顧之憂。
● 相關辦法請見本校學務處:https://reurl.cc/pdz35Q
項目 |
對象 |
申請資格 |
頒發獎勵 |
博士生入學優異 獎學金 |
博一、博二生 |
1.考取本校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臺灣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清華大學四所國立大學相關領域之系所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及國防醫學院與中央研究院、國家衛生研究院合辦之博士學位學程資格者。 2. 通過本校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 3. 本校「醫師科學家」之修業者;醫師科學家資格依「臺北醫學大學培育醫師科學家修業辦法」規定辦理。 4. 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含Equal Contribution)發表SCIE、SSCI、EI或A&HCI論文,且SCIE或SSCI論文為該研究領域排名前50%,以第二作者發表Journal Impact Factor≧10之SCIE或SSCI論文或其他相當於前述傑出表現者。 |
每人每學期 獎學金新臺幣5萬元, 獎勵2學年 (合計新臺幣20萬元) |
博士生全時研究生 勵學金 |
博一、 博二全時 研究生 |
全時研究生定義為投入研究的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白天,及週六上午;於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提出申請。 |
每人每月核發 勵學金新臺幣3萬元, 每次獎勵一學期 |
碩士生入學優異 獎學金 |
碩一、碩二生 |
1.本校大學畢業生考取本校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且學業成績總平均為班級畢業排名前百分之三十。 2.考取本校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臺灣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清華大學四所國立大學相關領域之研究所。 3. 考取本校管理學院及人文社會科學院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依最新公告QS或THE世界大學排名優於本校之學校。 4. 本校「學碩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之修業者。 5. 本校「醫師科學家」之修業者;醫師科學家資格依「臺北醫學大學培育醫師科學家修業辦法」規定辦理。 6. 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含Equal Contribution)發表SCIE、SSCI、EI或A&HCI論文、以第二作者發表Journal Impact Factor≧10之SCIE或SSCI論文或其他相當於前述傑出表現者。 7.本校大學畢業生於畢業前五年內曾獲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 |
每人每學期獎學金新臺幣5萬元,獎勵2學年(合計新臺幣20萬元)。惟符合「學碩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之修業者,核發給碩一生,獎勵1學年。 (合計新臺幣10萬元) |
碩士生全時研究生 勵學金 |
碩一、 碩二全時 研究生 |
全時研究生定義為投入研究的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白天,及週六上午。受獎後仍得擔任本校兼任研究助理;於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提出申請。 |
以當年度研究生獎勵學金總經費餘額依碩一、碩二全時研究生人數進行分配。 |
專任研究助理 入學優異獎學金 |
本校專任 研究助理, 專任滿一年 |
考取本校碩、博士班或碩、博士學位學程,且當年度開學日前三年內擔任本校專任研究助理之服務年資累計達十二個月者。 |
每人每案獎勵 獎學金新臺幣5萬元。 |
本校提供優渥研究生獎學金
詳細辦法請參閱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網頁(網址:網址:https://reurl.cc/pdz35Q),符合上述申請條件者,請依公告時程申請。受獎生每學期結束前應繳交定期評量報告書,經指導教授及所屬系所主管簽核後送委員會備查
1.受獎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需達八十(含)分以上。
2.受獎生修習之課程需符合各系所修業規定,且需於二年級完成系所必修課程(論文除外)。
3.受獎生三、四年級,每學年需參與國內外之國際研討會二場(含)以上。
受獎限制:受獎生同時依「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或「臺北醫學大學碩、博班外國學生獎學金發放辦法」獲獎者,僅得擇一領取。
※本辦法之獎學金發放係配合「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採逐年滾動方式檢討,若科技部調整方案內容,本校亦得為相應之 調整; 若科技部停辦前述試辦方案,則本校亦同時停止辦理本獎勵。
項目 |
申請資格 |
頒發獎勵 |
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
本校108學年度及之後入學之博士班一年級新生(不含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在職進修學生),且為全時研究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於新生入學第一學期得提出申請: 1、本校碩士畢業生或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 2、世界大學排名前250名學校之畢業生;世界大學排名之認定以收件截止日期之QS世界大學排名及THE ( Times Higher Education )英國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為準。 3、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含Equal Contribution )發表SCIE、SSCI、EI或A&HCI論文者、以第二作者發表 Journal Impact Factor≧10之SCIE或SSCI論文者或其他相當於前述傑出表現。 4、曾獲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前項全時研究生係指投入研究之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白天,及週六上午,且於前述時間未從事專兼任工作之博士生。 |
每人每月核發勵學金四萬元,獎勵四年共8學期 |